服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服务合同纠纷是指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增加费用,合同没有明确的规定服务标准和时间,费用的规定没有明确。
一、服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服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
2.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应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并参照合同规定和条款进行处理。
3.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 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现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合同争议的仲裁是各国商贸活动中通行的惯例。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是需要注意合同里面的内容的。
二、服务合同纠纷是什么
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区别就看合同的内容。与劳务合同区分还是明显的。服务合同纠纷是指因服务合同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主要有;
1.如不能按照合同履行或只能部分按照合同履行。
2.再就是履行合同时要求增加费用。
3.合同没有规定明确的服务标准。
4.合同没有规定服务明确的服务时限。
5.费用规定不明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三、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